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

脚趾受伤医院看医生

        傍晚六点,小朋友洗澡准备去卢骨社区图书馆看<三个小孩>戏剧。在开门给我的时候,说踢到墙角/门,接着哭了。
她用手指把第四根脚趾左右摇摆,我们见她没什么大碍,以为是一般撞伤,变不小题大做。
        我们看了戏剧后,看到脚趾有些地方淤青了,她老爸决定带她去看医生。
        起初,浮在脑海的是去Mawar医院,过后想想还是附近的poliklinik方便,也应该不会乱乱来。医生看了,动也不动,说应该是骨折,必须照x光。我们决定到政府医院去。医生问我是否要给止痛药,我看她还行就拒绝了。诊疗医生写了封信,服了15令吉诊费就往医院去。
        医院不少人,现在在等照x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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